國內期貨
1.例行性換匯
- 客戶交易外幣計價商品時,其所需支付權利金、清算差額(平倉損益及未平倉損益)及相關稅金、費用等,依其結算幣別不同(如美金、日幣、人民幣等),若客戶各幣別權益數之金額為負值,則辦理客戶自動換匯。
- 辦理客戶結匯作業之幣別順序為台幣、美金、日圓,若客戶帳上無前述之幣別則以其他外幣換匯(人民幣除外,因依主管機關規定人民幣不得換匯為其他幣別)。
- 每星期二為固定辦理客戶結匯作業時間(如遇假日則延後辦理)。
2.不定期換匯
- 台灣期貨交易所追繳本公司時,本公司當日辦理客戶結匯作業。
3.代辦結匯受理時間:週一~週五,每一交易日13:00前,當日辦理(不含例假日)。
4.因主管機關規定人民幣不得換匯為其他幣別,除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發生違約情事時,得由期貨商經由期貨商客戶保證金專戶將該交易人之資金餘額(含人民幣)結匯為違約應支付幣別,以支應違約應付之保證金。
國外期貨
1.例行性換匯
- 客戶交易國外期貨或選擇權商品時,其所需支付權利金、清算差額(平倉損益及未平倉損益)及相關稅金、費用等,依其結算所之結算幣別不同(如美金、日幣、或 歐元...等),若客戶各幣別『帳戶清算值』之金額為負值,則辦理客戶自動換匯。
- 每週一結算作業後,依客戶買賣報告書各幣別『帳戶清算值』 之金額為負值者,進行換匯依據。辦理客戶結匯作業之幣別順序為台幣、美金,若客戶帳上無前述之幣別則以其他外幣換匯。每星期二為固定辦理客戶結匯作業時間(如遇假日則延後辦理)。
2.不定期換匯
- 國外結算所或國外複委託期貨追繳本公司時,本公司當日辦理客戶結匯作業。
3.辦結匯受理時間:週一~週五,每一交易日13:00前,當日辦理(不含例假日)
國內外資金互轉/出金
1.資金可互轉申請受理時段
- 每個營業日05:00~07:30暫停資金互轉功能。
- 16:30後申請者,國外期貨帳務即時入帳;國內帳務則為次日帳。
2.申請金額之計算新增『原幣』(美金、日幣、人民幣,其中人民幣僅提供出金申請不適用互轉)申請。
3.帳戶該外幣為正:以帳戶外幣(90%)*當日參考匯率計算約當可用基幣金額。
4.帳戶該外幣為負:以帳戶外幣(110%)*當日參考匯率計算約當可用基幣金額。
5.台幣為負值之狀況時,請以人工方式進行保證金換匯提領,不接受電子方式申請作業。
6.上述結匯後若有超額損失之情況,客戶仍需負補足之義務。
§如需經過換匯及其他互轉問題,請洽永豐期貨出金專線02-2382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