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戶必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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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客戶種類 開戶條件 開戶檢附資料 備註
成年人
  1. 年滿二十歲。
  2. 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1. 身分證正本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或健保卡等。
  2. 印章。
  3. 銀行存摺或存款證明文件。
  4. 本人親自辦理開戶。
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與配偶)不得代理或代表他人開戶或買賣期貨。

(有授權情事者需另加附授權書。)

境內華僑
及外國人
  1. 年滿二十歲。
  2. 在中華民國境內領有外僑居留證者。
  1. 證交所即製發「境內華僑及外國人完成登記證明」。
  2. 該外僑居留證影本。
  3. 印鑑。
  4. 本國銀行存摺或存款帳戶證明文件。
  5. 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影本、印章。
(有授權情事者需另加附授權書。)
境外華僑
及外國人
  1. 年滿二十歲。
  2. 設籍於中國大陸以外地區。
  1. 證交所即製發「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完成登記證明」。
  2. 指定國內代理人辦理國內期貨交易開戶、簽訂風險。
    預告書及受託契約書之授權書。
  3. 國內代理人之身份證或居留證影本、印鑑
  4. 指定辦理期貨投資之交易確認、繳納原始保證金、補繳追繳保證金暨資料申報事宜之保管銀行契約書副本。
  5. 銀行存摺或存款帳戶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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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因應行政院核定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九十八年四月十二日止,將原應提出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修正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

客戶種類 開戶條件 開戶檢附資料 備註
營利事業
公司行號
於中華民國境內依公司法設立登記之營利事業。
  1. 法人登記證。
  2. 經濟部公司執照。
  3. 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公司大小章、公司銀行存摺
  4. 合法之授權書。
  5. 被授權人之身份證正本、印章。
  6. 第二證明文件(董事會議紀錄、公司章程或財務報表等…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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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戶 證期會許可函件。
  1. 法人登記證。
  2. 經濟部公司執照。
  3. 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公司大小章、第二證明文件(董事會議紀錄、公司章程、或財務報表等擇一)
  4. 證期會核發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從事期貨交易之內控制度備查函。
  5. 基金募集同意函及基金成立備查函。
  6.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營業執照。
  7. 稅損機關核發之該基金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扣繳憑單)。
  8. 基金保管機構營業執照
  9. 指派書(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印章。
  10. 以「保管機構受托保管基金專戶」名義開立之銀行存摺或存款專戶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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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
自營及
承銷部門
證期會許可函件。
  1. 證期會核准函。
  2. 法人登記證。
  3. 經濟部公司執照。
  4. 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公司大小章、第二證明文件(董事會議紀錄、公司章程、或財務報表等擇一)
  5. 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正本、印章。
  6. 銀行存摺或存款帳戶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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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
外國專業投資機構
證期會許可函件。
  1. 證交所即製發「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完成登記證明」。
  2. 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3.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委託代理申報及繳納稅捐之證明文件。
  4. 指定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辦理國內期貨交易之開戶、簽訂風險預告書及受託契約書之指派書(授權書)。
  5. 國內代理人或代表人之身份證、居留證或公司執照,以及印鑑或公司大小章。
  6. 保管契約(須載明:由保管機構代辦期貨交易之交易確認、繳納原始保證金、補繳追繳保證金暨資料申報事宜)。
  7. 保管機構專戶印鑑。
  8. (國內指定保管機構營業執照)。
  9. 以「保管機構受託保管專戶」名義開立之期貨交易外匯存款專戶證明文件。
 
境內
外國法人
  1. 經許可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 公司者,取得我國登記證照者。
  2. 證期會許可函件。
  1.  證交所即製發「境內華僑及外國法人完成登記證明」。
  2. 公司登記證照。
  3.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委託代理申報及繳納稅捐之證明文件。
  4. 授權書及國內被授權人身份證、居留證及印鑑。
  5. 保管契約(須載明:由保管機構代辦期貨交易之交易確認、繳納原始保證金、補繳追繳保證金暨資料申報事宜)
  6. 保管機構專戶印鑑。
  7. (國內指定保管機構營業執照)。
  8. 銀行存摺或存款帳戶證明文件。
  9. 公司現任董事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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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外國法人
  1. 於中國大陸以外地區,依當地政府法令設立登記者。
  2. 證期會許可函件。
  1.  證交所即製發「境外華僑及外國法人完成登記證明」。
  2. 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3.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委託代理申報及繳納稅捐之證明文件。
  4. 指派書(授權書)及國內被授權人身份證、居留證及印鑑。
  5. 保管契約(須載明:由保管機構代辦期貨交易之交易確認、繳納原始保證金、補繳追繳保證金暨資料申報事宜)。
  6. 保管金融機構專戶印鑑。
  7. (國內指定保管金融機構營業執照) 。
  8. 以「保管機構受託保管專戶」名義開立之期貨交易外匯存款專戶證明文件。
  9. 公司現任董事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