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期貨]-調整力旺期貨(PIF)及小型力旺期貨(RSF)保證金,並自115年3月12日收盤後起實施。
說明:
一、因應近期個股期貨因市場行情波動,本公司基於風險管理,調整部分個股期貨保證收取比例,自115年3月12日(四)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調整情形列表如下。
| 商品 | 調整後原始保證金比例 | 調整前原始保證金比例 |
|---|---|---|
| PIF力旺期貨 | 24.3% | 20.25% |
| RSF小型力旺期貨 | 24.3% | 20.25% |
二、如欲恢復收取比例,公司將另行公告,請交易人請隨時注意帳戶風險,當風險指標達約定代沖銷條件時,公司將逕行代沖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