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貨當沖資格
1. 開立期貨受託契約滿三個月。
2. 最近一年內期貨契約交易成交十筆以上(不含選擇權),其開立期貨受託契約未滿一年者亦同。
3. 若欲當沖交易保證金達50萬以上,則須提供所需當沖保證金額度百分之三十的近一年所得或各種財產證明。
例如:客戶提供30萬的存款證明,則該客戶可從事100萬元的當沖保證金交易。
二、當沖保證金收取方式:期貨原始保證金之50%(取千元整數進位)。
三、當沖交易適用契約:臺股期貨 (TX)、電子期貨 (TE)、金融期貨 (TF)、小型臺指期貨 (MTX)。
四、期貨當沖同意書簽署,可線上或臨櫃簽署。
開盤前 8:30~8:45接受市價IOC單。由於開盤前 8:30~8:45為集合競價,不接受組合式及FOK(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委託。
一、從事國內期貨交易則會有手續費及期交稅,「手續費」係依開戶時客戶與期貨商談定之條件,而期貨及選擇權商品「期交稅率」如下:
1.股價類期貨契約 (包括交易標的為ETF者):契約價值×十萬分之2
2.選擇權契約或期貨選擇權契約 (包括交易標的為ETF者):權利金×千分之1
3. 利率類期貨契約:契約價值×百萬分之1.25
4.黃金期貨:契約價值×百萬分之2.5
5. 美元兌人民幣期貨 /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契約價值×百萬分之1
註:選擇權契約到期結算,期交稅率依其對應期貨契約之稅率計算 (如:股價類即十萬分之2) 。
二、台指期貨(TXF)範例:
台指期貨每口契約價值8,000×200=契約價值 1,600,000,契約價值1,600,000×稅率0.00002=NTD32單邊
台指選擇權(TXO)範例: 台指選擇權權利金100×50=權利金5,000,權利金5,000×稅率0.001=NTD5單邊
一、 期貨交易是採保證金交易制度,委託交易前先繳存足額保證金(原始保證金),才能委託下單。
二、 詳細保證金資訊,可至「商品資訊>商品保證金」中查詢
【市價委託】不限定價格之買賣申報,其成交價格依競價程序決定之。
【一定範圍市價委託】不需指定價格,交易所接收到委託後,以當時委託中相同買賣方向之最佳限價委託價格為基準,買單(或賣單)以基準價加上(或減去)一定點數,轉換成限價委託,再進行撮合。
例如
臺股期貨(TX) ,前一日標的收盤價8400,單式委託一定範圍為0.5% ,即42(=8400 x 0.5%)
(1)單式委託:假設合約單式委託當時,最佳買價8411 、最佳賣價8413
(2)買單轉換價格8453(=8411+42=8453)
(3)賣單轉換價格8371(=8413 -42=8371)
詳情請見台灣期貨交易-交易制度
1.盤前不接受組合式委託(包括跨月價差委託及選擇權組合式委託)及帶有FOK委託條件之委託及一定範圍市價委託。
2.開盤前2分鐘不得刪、改委託
3.8:30-8:45 每5秒一次揭露模擬試撮之開盤價、量及試撮後之最佳5檔買賣價量資訊
4.選擇權之組合單,目前期交所僅接受FOK、IOC,不接受當盤限價掛單(ROD)。
請參閱期貨交易所網站。
期權下單的種類:
●FOK(Fill-or-kill):委託之數量需全部且立即成交,成交條件若不符,系統會自動取消委託。
●IOC(Immediate-or-cancel):委託之數量可部份或全部且立即成交,成交條件若不符,系統會自動取消委託。
●ROD(Rest-of-Day):即為當盤有效,即您的委託將有效至一般交易時段收盤為止。選擇權價差單(複式)沒有ROD的委託方式。
期貨交易所規定期貨商品委託單口數限制:
●期貨商品為100口
●選擇權商品為200口
●股票期貨與股票選擇權單為499口
●(複式單)股票選擇權為499口
●(複式單)其他選擇權商品為200口
此外,為滿足大額交易之需求,期貨交易所另設有鉅額交易制度,詳細內容請參閱台灣期貨交易所。
股票期貨標的證券發行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進行契約調整:
1.分派現金股利。
2.以資本公積或盈餘轉作資本。
3.現金增資。
4.合併後為消滅公司。
5.消除累積虧損之減資。
6.其他致使股東所持股份、名稱、種類或數量變更,或分配其他利益予股東之情事,例如更名、減資(分派現金或其他權利註銷股份)。
依期貨交易所撮合原則:
價格來到該限價時,不論是觸及後反彈或穿價,皆須視該限價之相對方委託單數量是否足夠,如數量足夠則可全部成交,如數量不足則仍須依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撮合,不必然成交。
強制平倉是指由於客戶盤中保證金水位過低、或是盤後追繳約定期限到期,或是當沖未於規定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或平倉,或是涉及現貨交割的合約即將到期等因素,期貨商強制將客戶留倉部位予以減倉或全部平倉。 永豐期貨會因下列情形而執行強制平倉:
(1)客戶權益餘額已低於原始保證金之25%。
(2)客戶未能於追繳通知書上規定之期限內補足權益餘額至原始保證金。
(3)客戶留倉之當沖部位未於規定時間內平倉或補足權益餘額至原始保證金。
(4)客戶持有涉及現貨交割的合約於到期日前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平倉。
● 因市價委託,易可能發生之成交價格偏離風險,故客戶需簽署【市價委託單暨流動性不足商品】風險告知書,方可進行期貨市價委託交易。
● 目前網路下單平台皆可進行電子式同意簽署,或可親洽開戶營業據點簽署;若有相關問題不清楚,建議您可與所屬營業員連繫協助您。
.期貨商品,同月份同商品,買賣【不能】同時留倉;
.選擇權商品,同月份同商品,買賣【可以】同時留倉。
1. 臺股期貨一天期期貨:於Eurex到期淨未沖銷部位,轉回臺灣期貨交易所採自動沖銷機制,將轉回部位與該交易人既有部位相互沖銷。
2. 臺指選擇權一天期期貨:於Eurex到期淨未沖銷部位,轉回至臺灣期貨交易所,同序列多空部位不自動沖銷。
註1.客戶國外或國內權益數足夠其原始保證金,會扣除自動轉回國內期貨未平倉部位。若客戶有簽「期權當沖」風險預告書且符合其資格,雖不足夠原始保證金,但足夠當沖保證金時,會轉至當沖期貨商品,仍需於當日13:30前沖銷。
註2.若客戶國外或國內權益數不足所需保證金,會被退回歐交所(收費250歐元)強制結算(賺的算交易所、賠算客戶的)
1.若當日收盤客戶保證金低於維持保證金時,分公司會通知客戶(發出追繳),客戶接到追繳通知後,需於次一營業日(T+1日)中午12:00前補足。
2.客戶未於指定時間補足追繳金額,分公司會通知客戶自行平倉,若仍未平倉,分公司主管會強制執行平倉(中午12:00後),將風險係數補足100%。
3.106/5/15 國內期貨盤後交易上線後,若留倉部位有歐元兌美元期貨、美元兌日圓期貨、美國道瓊期貨、美國標普500期貨商品,盤後盤將以市價計算風險系數,風險指數低於規定,依規定進行風險控管(發送高風險通知、砍倉、追繳)。
國內期貨商品盤後交易時間如下:
1. 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臺指選擇權、美國道瓊期貨、美國標普500期貨:15:00 開盤,交易至次日05:00。
2. 人民幣匯率期貨、小型人民幣匯率期貨、人民幣匯率選擇權、小型人民幣匯率選擇權、歐元兌美元期貨及美元兌日圓期貨:17:25 開盤,交易至次日05:00。
若欲瞭解更詳細內容,請參閱期交所網站:。
1.每日交易時段區分為一般交易時段及盤後交易時段;
2.每日交易及結算作業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為劃分點,盤後交易時段之交易屬於次一日一般交易時段;
3.盤後交易時段相關交易及結算作業,除另有規定外,於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辦理。
若欲瞭解更詳細內容,請參閱期交所網站。
1.台灣期交所指定在盤後交易時段,本公司不必執行代為沖銷作業的商品。
2.豁免代為沖銷商品包括:大台、小台、台指選擇權、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美元兌人民幣期貨、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小型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及未來期交所指定豁免執行代為沖銷的商品
3.上述商品可能因台灣期交所公告而有變動
若欲瞭解更詳細內容,請參閱期交所網站。
期交所於106年5月15日推出期貨盤後交易制度及美國道瓊期貨、美國標普500期貨二項新商品,建議您先至系統簽署國內期貨盤後檢核表:
1.EZTrade【個人服務→簽署專區→國內期貨盤後交易重點提要檢核表】
2.eLeader【帳戶資料→3383國內期貨盤後交易重點提要檢核表】
若您未簽署國內期貨檢核表,仍可交易期貨盤後交易,僅影響無法交易美國道瓊期貨、美國標普500期貨、歐元兌美元期貨、美元兌日圓期貨四項商品,其他商品不受影響。若欲瞭解更詳細內容,請參閱期交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