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期貨公會中期商字第 1110001702號函辦理,為強化本公司向65歲以上高齡客戶關懷機制,考量高齡長者之風險承擔能力有限,從事高槓桿、高風險之期貨交易應具備一定資格條件,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適用對象:
1.新開戶:年滿65歲之客戶
2.舊戶:開戶時下65歲,屆滿65歲之客戶。
二、應提供之相關文件:業務人員填寫『客戶交易能力評估表-高齡客戶版』。
三、交易分級控管作業:高齡客戶評估結果分行進行交易控管作業:
1.「第一類K1」:依其提供之資力證明核給交易額度。
2.「第二類K2」:依其提供之資力證明核給交易額度打七折,營業員可依評估結果另決定調整其交易額度(僅可調降)。
3.「第三類K3」:無論提供多少財力,交易額度不得大於等於新台幣35萬元。
四、重評作業:
1.屆滿65歲之客戶需完成重評作業。
2.由業務人員填寫「客戶交易能力評估表-高齡客戶版」。
3.未完成重評作業者:既有帳戶符合應重新評估條件但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徵信重評者111年10月3日(一)起,由系統直接上『K3』註記(皆屬第三類K3控管)。
五、上述通知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所屬業務員。